各院系、所、部门:
根据市教委10月30日通知,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选拔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者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办法》,向人事处师资办(虹口校区404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妥《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表》,每人一式二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将《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表》发送至师资办信箱(szb@shisu.edu.cn),截止日期为11月5日,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 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实施办法》
2 . 《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表》
3. 《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表》样表
表格下载地址:人事处下载中心-师资办
上海外国语大学人事处
2007年10月31